第23章 第 23 章(2 / 2)

昨天他哥也跟他说过了,这次他是碰到了大世界的一个高层闹出了人命,上头来查人的时候他借着机会趁松懈,带着最后的一点证据跑出来。据说死的是那个高层包养的情人,他还让郑浩渺去查了下,这个被包养的情人名下确实有一家发廊店,不过这个情人的死挺蹊跷的。从郑浩渺打探的消息来看,这个情人名下不止这一家发廊,还有什么溜冰场啊之类的,也不是很干净。这个情人可能是被故意杀害的,不一定是玩的时候失手被杀的。

他没有说出来,因为小丫头和艳姐神色是真的关心对方。

艳姐猜得很准,吴姐的家人确实已经收拾完了她的东西,准备带着骨灰回去了。

来的人是吴姐的爸妈还有一位堂哥,不过这三个人并没有太欢迎吴烟和艳姐,并且很警惕。

吴烟很难受,因为她没有在吴姐的爸妈身上看到什么难过的情绪,而她爸在听说她们是来送送吴姐的时候,还颇为不耐烦的说,烂丫头做了不光彩的事,死了也不可惜。

而吴姐的妈,则只是抹了两把眼泪,便佝偻着身体抱着吴姐的骨灰盒子。

至于吴姐的堂哥,在看到吴烟和艳姐之后,黏腻的眼神就搭在了她们身上,还是沈清越冷着脸站在她们身后,对方才收敛了一些。

吴烟真的难受极了,她跟吴姐的接触要说多,也真不算多,但吴姐在她心里,真的是很好的人,或者说,吴姐是她来这个世界后,碰到的第一个对她很好的人。

她从来不知道,原来吴姐家里人居然是这样的。

她的家里人居然形容她是烂丫头,做了不光彩的事,死了也不可惜她觉得很悲哀,这明明是一家人,他们花着吴姐寄回去的钱,却在她死了之后,还要这样说她。

吴烟把那把梳篦交给了吴姐的妈妈,对她说道“吴姐之前对我说,她想回家,给你们养老。”

吴姐的妈妈手一顿,将骨灰盒放下,把这个梳篦接过去。

“这是我给吴姐做的,她跟我说,你们那边女孩子出嫁,头发上要戴一个红色的梳篦。本来我是想她出嫁的时候,能戴着我做的梳篦出嫁。”吴烟接着说道,她的声音哽咽,眼泪不由自主的又落了下来。

吴姐的爸爸在旁边小声嘀咕,“还想出嫁,谁会要她”

吴烟转过头,冷冷的看着他,看得他缩了缩脖子不敢说话了,才重新看向吴姐的妈妈,她拿出五百块钱,塞到她手里,“这是我之前做生意时,吴姐借我的钱,大娘,我把这个给你。我别的都不求,只求你们给吴姐找个好点地方下葬,她不脏的,她是最好的人。”

说完这些,她擦了把眼泪,看了一眼那个小小的骨灰盒,转过身拉着艳姐往外走。

跟在后面的沈清越回头看了这一家人一眼,然后缓步离开。

回去的时候很沉默,沈清越从后视镜里看着坐在后面的两个女人,脸都苦巴巴的,一人对着一个车窗,看着外面没有动静。

他轻咳一声,“是回家吗小烟,你要不要去摆摊我回公司带你过去。”

吴烟勉强打起精神,转过头看向艳姐,“艳姐,你回去吗”

艳姐点了点头,“我回去,累得慌,想睡一觉。”

吴烟也累,但她需要钱,所以下午还是想去摆摊的,于是她对沈清越说道“那麻烦沈哥了,待会还要坐你的车。”

沈清越摇头,“没什么的,大家都是朋友。”

到了地方,沈清越坚持和吴烟一块去拿东西,顺着狭窄的都不方便转身的楼梯上去,沈清越看着前面吴烟瘦瘦的背影。

想到了她今天对那个吴秀琴家里人说的话,那句她不脏的,在他心里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她话里的意思好像不止如此,而是感同身受一般。

可是,这小丫头哪来的体验感同身受

吴烟的感同身受,只是想到了上辈子的经历,院里的姑娘,都是被买来的,有的是被拐了卖出来,也有的是被家里人卖出来的,更多是被家里人卖给牙婆。

她还算好一些,她是继母卖的,所以她只能恨毫无血缘关系的继母。但其他人呢在自己其实已经有记忆的时候,被自己父母亲手送到院里来,当着你的面讨论你值五两还是四两。

这样的经历,会一辈子都记着的。有多少刚进来的小姑娘,哭着喊着说,爹娘最疼她了,怎么会把她卖到这种地方,可偏偏就是这种最亲近的人,才这么狠心。

吴姐的家里人,是嫌弃她是个女孩还是嫌弃她做的事不体面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不应该花着吴姐寄回去的钱,还要嫌弃这个钱脏。

她不脏的,她们都不脏的,如果有选择,她们不愿意,可她们没有选择啊,谁不希望自己清清白白,干干净净的呢外面的男人可以用那种看货物的眼神看着她们,仿佛要将她们扒光了一般。外面的女人说她们是贱货、是骚货。但没有人知道,她们心里有多痛苦。

不过这些都过去了,回来的路上,吴烟就想通了,她重活一世,一个完全不同的人生,她应该好好把握,不能再被过去影响到自己。

此时她除了要赚钱之外,还有了一个更重要的事,那就是和周如甄,正面对抗。

她不会成为书里的吴烟,那周如甄,也不会成为书里的周如甄。她要试试,是不是像她所想那般,周如甄其实是在抢原本属于吴烟的机遇。

上了楼,吴烟打开房门后不好意思的对身后的沈清越说道“地方有点小,应该我拿下去的,结果还要你跟上来帮我拿,太不好意思了。”

她的声音还是哑的,没有什么精神。

“没事,我力气大,这点小忙也不算事。”沈清越说道,

他看了眼这个小阁楼,第一反应就是小,真的很小,还没有他浴室大。第二感觉就是,很整洁,虽然房间小,但每一样物品,都放得整整齐齐的,包括床上的床单被子,都叠得很好。

房间里香香的,沈清越轻嗅了下,没闻出来是什么味道。

他在打量房间的同时,忍不住想,前天晚上他哥就是藏在床底下,而她则拦着门口,不让找人的进来。

他哥说,这个小丫头牙尖嘴利得很,连哄带骂的把那人说得连进来查的心思都没有,整个人都迷迷叨叨的,还想约这个小丫头出去吃饭。

之前见的几次,这个小丫头都是可怜兮兮的模样,第一次见就是被人追着像小鸡仔似的,吓得浑身发抖,坐一桌了都不敢吃烤串,还是自己一串一串喂的。可是吃完后,小声的打嗝,还不好意思的捂着嘴。

第二次见是可怜兮兮的给人绑头发,虽然她是老板,但身板小,又瘦,就是挺可怜的样子。他当时在想,别人买她的那些头花,也不还价,是不是就是看她可怜才不还价的。但又挺有活力的,一手一个大布袋子都感觉不到重似的。

第三次是自己走过去的,给个小孩子扎头花都一副小可怜的模样,看得他心里都软乎乎的,有些心疼。还像个大人一般,说什么之前救了她她都忘了感谢,然后蹦跶着去买了两个鹌鹑来,说是先请吃鹌鹑。怎么会有这么不通世事的姑娘,直截了当的说自己暂时没钱,先请吃鹌鹑的但又莫名的有些可爱。

第四次就是今天了,哭得眼睛鼻子一块红。但又挺坚强的,帮吴秀琴说话,还瞪她爸,像只要咬人的小耗子。可现在明明自己难过得要命,还要去摆摊。

沈清越当时听她说下午要去摆摊的时候,其实心里挺不是滋味的。他想到以前的自己,家里那么好的条件,却一天到晚的不干正事,天天出去闯祸。他哥为了一家人,还瞒着他做那种危险的跨国任务,而他那时候完全没考虑过他爸会不会难过,也完全不知道他爸在政事上被敌对的事,反而一直恨着他爸,气他爸。

跟这个小丫头的懂事比起来,他自己简直得混蛋得他都不忍回头看以前的自己。

好在,一切都不算晚,他哥没事,而他也知道事情的真相,等过段时间,他把这边的项目接下了,就回去跟他爸道歉,磕头认错。

这两天发生的事,很快就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消失在时间的洪流里。吴秀琴的出现,也终将存在吴烟的记忆中。

她依然在认认真真画花样,摆摊位。天气越来越热了,她的摊位上面竖起了一把大伞。这是她咬牙狠心花了30块买来的。

前面有人看她赚到了钱,也有人学着她来做这些卖,可吴烟做的都是自己画的花样,比较独特,对方就算学,也学不来什么。

而且,吴烟这边做的质量也好一些,黏的珠子宝石之类的,都用比较好的胶水,特别牢,有人图便宜去前面摊位买过,结果发现戴两天那些珠子就往下掉。这下大家也都知道,还是她这的东西好,反而给她打了个无形的广告。

来买这些的主要是些小女孩还有年轻姑娘,在学校里读书的女孩买回去也会帮她宣传宣传,一来二去的,越来越多的女孩子,周末不上课的时候,会固定到她这来买些头饰回去。这些孩子也会攀比嘛,你这个头饰是上个星期的吧我这个是刚买的,刚出来的花样,比你的好看。

吴烟对这样的孩子欢迎得很,所以她的生意不止没被那几家影响到,还更好了。可是随之而来的,就有个小问题了,那就是她做这些快供不上货。已经有好些人来问她搞不搞批发,她以没法供货给拒绝了。对方摇摇头说可惜,这要是批发能弄上,赚的钱更多。

吴烟也觉得可惜啊,可她赚的那点钱,都不够请人的,搞批发就得请人做,她哪里有那么多钱。可做批发这个想法,还是在她心里扎了根的。

她想着要从哪搞钱,然后就想到了书里面有个小情节。如果是周如甄救了那个男人,那她现在应该已经获得一大笔的资金以及资源,这时候她还做了一件事,就是在一个zf项目上动了手脚。当时是有好几家公司在竞标项目,周如甄给金晋出主意,帮助金家拿下了竞标。

在这场事件中,周如甄成功的吸引了书里的男主角金晋还有男配角沈清越的注意力。后面的剧情,就是周如甄如何表现出自己先知能力,帮助金晋在和沈清越的角逐中,每一次都获得胜利,俩人也顺理成章的陷入爱河,开启了一份可歌可泣的动人爱情故事。

而沈清越野心勃勃的进驻海城宣告失败,最后在坐飞机去国外的时候,因为失事而亡。

她记得很清楚,在周如甄帮助金晋拿下竞标的之后,金晋也给了她一大笔钱的。

不过,书里面的内容有问题,也不能全信。周如甄能拿到钱,她不一定能拿到。而且,周如甄肯定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如果她一直没能救到人,那她很有可能会去找金晋。而吴烟,则不屑和她争抢这个金晋,这可是和周如甄大战三百回合的男人,她才懒得去沾染。

所以她把目光放到了沈清越身上,还有什么比摧毁了周如甄的希望来得痛快呢周如甄觉得自己可以帮助金晋,那她就让她的希望落空。没有了金晋对她的赏识,没有了金晋给她的钱,那她就什么都不是了。

现在离竞标还有一段时间,所以吴烟细细筹划该如何让周如甄的希望落空。

吴烟现在也搬了家,搬到了李大姐说的那个说出租的房子里去了,离江北路很近。是两室一厅,在二楼,价格虽然贵了一点点,但房子里什么都有。住一楼的两位老人养了条大狗,平时蹲在门口,很安全。这条大狗喜欢吴烟,每次她出门回家都会冲她摇尾巴。

租两室一厅的原因是,她准备过段时间就把原身的爸妈接过来,海城这边的医疗条件要比原身老家那边好太多了,先来这里看看,如果不行就再说。

她现在早上都会特意早起一点,去买些菜来,然后把中午和晚餐的饭做好。现在天还没热到那个程度,带到摊位上,中午可以去餐馆里热一热。晚上就回家吃,虽然吃得晚,不过吴烟还是挺满足的。

过段时间天气热到放不住的时候,她中午就回家去热,让李大姐帮忙看看摊位。家里有冰箱,吴烟暂时没用,怕浪费电,天热就会用起来的。

最近一段时间,吴烟忙着搬家,忙着摆摊忙着采购材料,突然想到沈哥和郑哥的时候,才发现好像有好些日子没见到他们了,不过大家都忙着呢,也没道理人家天天往她这个小摊位上跑。

还是等自己赚到钱了,再问问他们有没有空,自己再跟他们好好道谢。

而吴烟想起来的郑浩渺和沈清越在做什么呢

郑浩渺在海城逗留了一个多月了,他妈一个电话打过来,就差拧着他耳朵叫他回家去了。于是在海城逍遥快活的郑浩渺,只能含泪挥别他亲爱的沈哥,哭唧唧的踏上返京之路。

沈清越则忙着打开海城的交际圈子,忙着管理公司,哪怕心里偶尔会想起可怜兮兮的小老鼠吴烟,也实在是没有时间过来看一眼。倒是通知过自己助理,让他到这边来买了不少鹌鹑回公司,还顺便让助理看看吴烟现在的状态怎么样。

他助理心里想着是个怎样的姑娘啊,让他们老大借着这个机会都想知道对方的消息。于是他买鹌鹑的时候就死死的盯着吴烟,那天李大姐还特意跟吴烟说,有个年轻的小伙子好像是看上她了,买鹌鹑的时候看她看得眼睛都不眨一下。

吴烟只是笑了笑,把这件事给抛到了脑后。

其实沈清越也就是这么跟他助理一说,说完就有些后悔了,要是真想知道的话,自己抽个空过去就好了。这样一来,恐怕全公司都得知道了。

但他自己确实没时间,他哥跟他提醒过,海城的上面的zf班子过段时间就会大清洗,这也就意味着他以前跑的关系就没用了。可他现在也不能不捧着这些人,还是得捧着。

还有就是海城的生意场上事也不少,前些年国家上层颁下的新政策,设立海城新区,谁都知道,海城是一块大蛋糕,谁都想过来分一块。但场子就这么大,你想咬下最大的一块,也要看别人答应不答应了。

沈清越作为一个外来的,虽然海城有不少人知道他的来历,面上捧着,但心里却也估量着沈清越的分量。估量的原因嘛,就是因为沈清越之前和他爸闹得有点大,他爸放出话来说没他这个儿子了。现在呢,他后妈又生了个。在这些人的心里,这位京城来的越爷,价值能有多少不好说。

现在沈清越倒是知道了当年他爸那么说只是为了撇清和他的关系,省得连累他。但别人不知道啊,别人只知道他每年过年都是来外公外婆这边的,都不在自家过年了,那矛盾可就太深了。

沈清越也不解释,正好趁这个机会看清这些人的脸色。这天他赶着一场宴会,大家都捧着一个海城本地的金家人。

他倒是被冷落了,连他的助理都在旁边愤慨得很。沈清越不在意这些,等到金晋过来的时候,还笑着和他碰了杯,“我还以为今天金先生你不会来呢。”

金晋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他八几年就被家里人送出国了,今年快三十了,社交礼仪上在y国学了不少,比如在大家都不知道怎么穿西装才是最好的时候,他有袖口有胸针,连袜子的颜色,都是搭配的。西装的剪裁更不用说,都是最贴合他的身形。

他很有风度,气质也比较温和,身侧还站着一位姿色不算出众的女伴。

“哈哈,那你可就以为错了。”金晋笑着喝了一口红酒,然后给沈清越介绍身边的女伴,“这位是周如甄小姐,她说想认识京城的越爷,所以我就带着她过来了,你不会介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