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城街道如蛛网般密布穿插,街上行人又少了许多,只有零星几个人走动。
穿着白色长袍的圣院祷师们走在街头,却不再有人站在街边对他们行礼,卫兵们和祷师们打了个照面,互相都不说话,两拨人几乎是一起向反方向偏头,错身而行。
如今的圣城,以前看不见几年前的繁华景象了。
小商贩们还在做生意,但很难等到一个客人。
安德森公爵站在城堡主殿的台阶下,打开了匆匆从他领地赶到圣城的仆人递来的信。
寄信的人是罗塞领主,曾经是安德森公爵远房侄女的丈夫,不过侄女嫁过去不到两年便身亡,不过罗塞领主一直没有放下这边的关系,便也一直没有妻子。
他宁愿当个鳏夫,也不愿意放弃这层关系。
对安德森公爵来说,这人就是自己座下一条摇尾乞怜的狗。
在安德森家族权利顶峰的时候,那几代的公爵,走到哪儿去都要被叫一声大公,大公并不是所有公爵都能拥有的称呼,它介于国王与公爵之间,低于国王,高于公爵。
正因为当时他们是执权者,所以才能拥有这样一个称呼。
安德森公爵一直想恢复家族的荣光他并不觉得自己比祖宗们差。
他的爵位是从祖母那传到他手里的,作为曾经执掌政权的女公爵,不说其他祖宗,这位祖母就像一座大山般压在他头上。
他不想让子孙们认为祖母把爵位传给他是错误的决定。
所以这一刻,他被彻底激怒了,他紧捏着拳头,羊皮纸被他紧紧攥在手心里。
他的二儿子率领军队攻打一个以商人为主的城,竟然都输了
安德森阴森的低下头死了还好,没死,成了俘虏,那丢脸就丢大了
死了没什么,战神都打过败仗。
但被俘了,那他们家的脸就真的丢光了
哪怕再疼爱儿子,他也是公爵,是安德森家族的领头羊,他所做的一切都必须先为家族考虑,而一个孩子,并不能跟一整个家族比。
更何况,他不止一个孩子
他的长子是他属意的继承人,沉稳认真,从不逞强,会审时度势,他的四女儿,天生聪明,能够举一反三,如果长子出现意外,四女也能接过他手里的担子。
至于其他孩孩子,儿子刚过十二就被他送去了圣院当骑士,女儿都被他嫁了人。
安德森自认自己不是蠢人,他必须要把家族交到最有能力的孩子手里,才能让这个家族永远辉煌。
“告诉他。”安德森公爵是从齿缝间挤出的这句话,“就说奥斯顿已经死了。”
仆人吓了一跳,下意识道“公爵大人”
安德森声音提高了一些“我说,我没有打了败仗,还被俘虏的儿子”
仆人连忙应是。
安德森这才说“他的请求,我答应了,我会秉明王后,到时候会派兵过去,保住那个孩子一命。”
只是那个孩子从今以后,再也不能叫奥斯顿了,他只能隐姓埋名,去一个谁也不认得的地方生活。
如果那孩子死了,也有斯德丁给他陪葬。
安德森抬起手,擦了擦自己的眼角的泪痕。
“去吧。”
仆人弯着腰,应声而去。
安德森公爵走上了台阶,他让女仆去通报,自己则站在走廊上等待。
女仆过了一会儿才走回来,弯腰道“请跟我来。”
安德森打起精神,一点看不出刚刚的哀容,他甚至还对女仆笑了笑。
王后身边的女仆,是不能得罪的,她们甚至相当于王后的幕僚,是王后最信任的人。
而他们这些公爵,都要往后排。
王后在自己的房间里接见了安德森,她斜躺在沙发上,有女仆跪在地上,正在用矿物染料给她染指甲,她穿着红色的袍子,耳朵上带着黄金打造的耳环,头上带着镶嵌着宝石的后冠,她随意极了,似乎她接见的不是个男人,而是女人。
“大公。”王后看见安德森进来,看似很激动,但实在屁股都没动一下的喊道。
安德森连忙说“王后殿下,我哪里当得起您的一声大公”
王后微笑道“您是我现在最信任人了,没有您,哪来的我叫您一声大公是应该的,以后其他人都该这么叫。”
安德森再三推辞,但眼底的喜悦是挡不住的。
等肉麻话说够了,安德森才说“王后殿下,在罗塞附近,有个名为斯德丁的城,那个城的领主是圣院任命的”
安德森表情严肃,似乎这事跟他并不沾边“斯德丁的领主想方方设法掠夺附近城镇的财产和人口,罗塞领主召集其它各个城市的领主一起反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