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1 / 2)

虽然房租很便宜,但是床之类基本的家具还是有的,而程慕瑾的要求也不高,只要有个睡觉的地方就好了。简单地打扫了一下之后程慕瑾开始将今天收集到的线索汇集起来。

整个绿茵小区一共有五个可以自由出入的门,其中大门有门卫且正对着路口的摄像头。另外的两个小门外面也正好处在附近两条路的摄像头的范围之内。只剩下两个小门附近是没有摄像头以及来往的人比较少的,一个是绿茵小区和旁边的红星小区之间的小门,一个是通向旁边的幸福路的小门。凶手是从哪个门进来的呢

如果是按照房东的说法,当天的受害者临时有事没有上夜班直接回来了,那很有可能就是在回来的路上被凶手尾随,那是不是说还原了受害者回来的路线就可以知道凶手进来的路线或者还有可能会拍到凶手虽然程慕瑾觉得后面那个可能性很小,但是这个路线图还是要做的。

受害者上班的地方和这里距离很近,走过这几个居民区就可以到达,所以她平时上下班都是走路。程慕瑾打开地图,查看受害者公司和小区之间的路口,并调取了案发前一个星期路口的监控。

从一个星期的监控来看,受害者回家的路线都是固定的,并且走的都是人来人往的大路,都在摄像头拍摄的范围之内,进小区走的也是正大门。

但是案发当天的监控显示,她回家的路线是有偏差的。他们公司楼下的监控显示在当天晚上七点五十的时候,受害者离开了公司,走过第一个路口,然后就拐到了一个没有摄像头的小路上。她当天为什么会不按照平常的路线走呢她要去干什么

在那个路口消失的受害者再也没有在任何一个摄像头出现,所以她会小区的时候并不是走的正大门,也不是另外两个有摄像头的小门。她本来应该在上夜班的为什么提前下班了为什么改变了路线去了哪里程慕瑾在纸上写上了这几个疑问,并画上了大大的问号。

程慕瑾调出了卷宗,希望能从现场的东西或者是其他人的证词间得到答案。程慕瑾看着侦查现场时拍的照片,照片角落里的东西引起了她的注意。照片里拍的是现场的布局,在照片的角落,她看到了一张桌子,桌子上有一个透明的塑料袋,塑料袋里面是一盒什么东西。程慕瑾将照片放大,隐约可以看到塑料袋里绿色的包装盒,以及包装盒上999感冒的字样。

买了感冒药却还装在袋子里正常人如果是感冒之后买了感冒药至少当天会吃一次,那样感冒药就不会在塑料袋里。如果是当做备用药,则会放到经常放药品的地方。现在这个样子,看起来是来不及吃就已经遇害了吗所以,受害者是因为身体不适才提前下班,然后改变了路线去买药,被恶魔尾随回家,噩梦来临。

程慕瑾将自己的推测记录下来,然后再开始梳理别的线索。如果受害者是去买药的话,那只能是从红星小区旁边的小门进来,那附近正好有一家药店,而另外一个门所在的幸福路商铺几乎都是卖服装的。

程慕瑾在地图上将路线标记出来,特别是在没有监控的地方标记了红色,因为上有监控的地方并没有什么异常的情况出现,所以凶手是在这一段路上跟上了受害者。

标注好了路线图,程慕瑾在地图上将之前的四起受害者的住址标注出来,根据地理画像的原则,凶手一般不会在离家或者公司等与自己有关的固定场所很近的地方犯罪,因为这样太容易暴露自己。

但是凶手也不会在离自己固定活动范围太远的地方频繁地作案,因为这样对于凶手而言交通的便利程度太低了,容易留下线索。

在这样的前提下,以犯罪现场为圆心凶手心中的安全距离作为半径画一个小圆。在这个小圆的范围内,凶手是绝对不可能在里面居住。再以犯罪现场为圆心,凶手的交通工具便利距离作为半径,画一个大圆,这个大圆以外的地方是凶手不会活动的地方。而这两个圆相交的地方就是凶手最大概率居住的地方。

所以她要做的,就是估算凶手心中的安全距离,以及他的交通便利距离。但是又一个问题,这几起案子相隔的时间跨度很大,凶手的心理也发生了变化。

第一起的案子中,凶手抢走了财物,杀了人,并对受害者实施侵犯,甚至损坏尸体。第二起案子,凶手并没有抢走财物,而是同样地对受害者实施侵犯,损坏尸体。到了第三起案子,凶手更是丧心病狂地对仅有八岁的小女孩下毒手,将人杀害后侵犯其尸体。第四起案子手段和第三起相似,只是受害者的器官被割下。

从这些犯案手法来看,凶手在刚开始的是因为钱财而杀人,到后来逐渐地享受杀戮的快感。这一类的人心里已然变态,这个安全距离也是难以琢磨。甚至有的变态就和受害者住在同一个小区也是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