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科比特,他有没有丧失过继续跑下去的意志。他回答说:“哦,是这样的。”
“你想一想,我为什么不呆在家里我在这里干什么”
然而,对于象科比特和格洛弗这样的人来说,探索耐久力的极限仍有极大的吸引力。而且并不是仅仅他们两个人抱有这样的想法;要研究跑步经验中一些比较少见的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比较奇特的方面。
例如,爱尔兰贝尔法斯特的托尼拉弗蒂有一次跑了五十小时,仅仅是为了证明这是能够做到的。一位名叫帕克巴纳的跑步者曾在一九七六年的某一天在中央公园跑了五十英里,接着跑到宾夕法尼亚州,第二天他又跑完了二十六英里的马拉松全程。
为了引起人们对美国黑人问题的注意,喜剧演员迪克格雷戈里花了两个半月的时间从洛杉矾跑到纽约,沿途只进果汁、葵花子和各种能保持健康的食品。
二十七岁的审记员理查德英纳莫拉托从一九七六年十月开始从缅因州肯特堡跑到佛罗里达州基韦斯特,全程共二千四百英里。他凭一种无可辩驳的逻辑说,任何一个试图这样做的人“必然是从中感到乐趣的人,或者是一个古怪的蠢人。”
担任人事顾问的迪克特劳姆尽管在一次汽车事故中失去了右腿,但是他装上假腿,仍然参加赛跑,其中包括马拉松赛跑。
人们经常看到纽约州弗拉兴的乔帕多参加纽约州和康涅狄格州的赛跑。其实他是一个瞎子。旧金山的哈里科德洛斯也是如此,他参加马拉松的成绩是两小时五十九分。
在死谷说来奇怪,人们都喜欢在那里跑步名叫帕克斯比尔和肯克拉奇洛的两名跑步者在一位非常想了解他们会发生什么情况的医生的陪同下,两天内跑了一百四十五英里,终点是海拔一万四千四百九十五英尺的惠特尼山。死谷的气温高达一百三十五度。比尔在两天内体童掉了五十五磅,但由于喝了一种特别的流质,体重差不多恢复了十一磅。
在伦敦,每年大约有一百名跑步者聚集在英国议院塔的大钟的影子下,开始从伦敦到布赖顿的五十二点五英里的比赛。最近参加比赛的罗德麦克尼科尔向纽约公路跑步者俱乐部的成员谈到他的经历时说:“在比赛结束的时候,我的两个乳头上,脚上,腿上和其他几处地方都流着血,我的两条腿感到剧痛。特别是两条大腿。除此之外,我有一种恐怖的感觉。”至少有两名妇女也跑完了从伦敦到布赖顿的全程。
一个名叫唐卡梅伦的新西兰人以每天将近六十英里的速度,从新西兰南部海岸的斯特林一直到最北端的伦加角灯塔,跑遍了他的国家的南北全境,他总共跑了二十三天,最后他和看守灯塔的人一起喝啤酒以示庆祝。
有一个叫做自由火炬的组织它把宗教信仰和跑步运动结合起来,最近举行跑遍所有五十个州的总共八千八百英里的长跑,以表明“对美国的信念”。
每年在新罕布什尔州都要举行一次登高赛跑,这种赛跑从华盛顿山脚下开始,沿着山坡婉蜒上山跑八英里,最后到达六千二百位名叫艾尔米汉的朋友已几次参加这种登高赛跑,每次都名列前茅。米汉说:“一路上都感到疼痛。马拉松长跑根本不能和这种赛跑相比。有人认为,自己爬过几次山,参加这种登高赛跑不成问题。结果他们碰到了一些意料不到的情况。”
我自己跑步是为了娱乐,因此不会参加上述运动。我最喜欢在凉爽的秋天,当树叶茂盛、空气新鲜的时候进行十英里的跑步;只在偶然的情况下,我才去自讨苦吃。但是谁能说,我这样做是对的,而我刚才介绍的那些人是错的无穷的可能性在等待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