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连事难成,求谋日未明。官事只宜缓,去者来回程,失物南方去,急寻方心明。更需防口舌,人事且平平哼哼,去吧。”
李入终没有多说,只是留下一串云里雾里的话。
显然,这句话意味着他接下来的行程结果。
离开破庙后,方寅见到了久违的阳光。
眼前是一大片的荒地,绿油油的一片,草本植物生长的极为茂盛,仔细转了一圈,才看到一条被踩出来的小径,痕迹很新鲜。
于是他折了根棍子,顺着小径,一路打草惊蛇。
敖汐出声问他:“阿寅,他刚才说的是什么意思”
“我咋知道,应该问题不大。”
对于奇门遁甲之类数术,方寅只是知道个大概,一点都不深入,难道写修仙小说还得真的修个仙写个道士小说还得坐个庙
从字面意思来看,虽然不算好,但问题也不大。
“咔嚓。”
刚说完,脚下忽然传来一声清脆的响声,似乎踩碎了什么。
方寅低头一看,顿时瞳孔一缩,头顶的烈日都无法缓解内心的凉意。
他的脚下竟然是一颗碎裂的人类颅骨
而在颅骨的旁边,一根根肋骨,以及其他部位的骨骼映入眼帘,醒目的白色,落到他的眼里十分刺目,不断的冲击着还停留在现代社会的神经。
人会对自己同类的尸体潜意识的感到恐惧,产生强烈远离的渴望,同类的尸体预示着危险,算是一种基因遗传下来的经验。
“嘶”
方寅很快冷静下来,强制压下内心涌动的情绪,没有第一时间夺路狂奔,而是用棍子慢慢扒开周围的植物,一抹抹恐怖的白色映入眼帘。
这片荒地不知躺着多少被植物吞没的尸骸。
他现在知道为什么荒郊野地孤零零的有个破庙了。
这是乱葬岗啊。
讲道理,方寅的两辈子都活在一个平静的现代社会,人生也没有多么波澜壮阔,就是一个很普通的人,死人都很少见,何况是一地的白骨。
失态在所难免,谁知道一出来就踩在了乱葬岗
不过,方寅内心清楚,在自己的未来类似的东西会经常见到,乃至更恐怖的存在,哪怕是杀人,都要养成一个很平静的心态。
所以他努力平复着情绪,尝试去克服它。
于是,一脚把头骨踢飞,不畏惧就是最好的克服方式。
“你在害怕吗”敖汐憋笑的很欢乐。
闻言,方寅翻了个白眼,要是你看到地上一堆龙骨,不得哇的一声哭出来,然后踩着白骨继续前进。
“阿寅,你真的要去对付阿婆吗”
“虚与委蛇罢了。”
“嗯那虚与委蛇是什么意思”
“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随机应变。”
穿过被荒草埋没的乱葬岗,他们找到一条土路,终于瞅见城镇的影子。
很快,人影绰绰的古镇出现在眼前,方寅正要去打听一下土地庙在哪来着,忽然听到有人似乎在叫自己。
“那位俊道士在这儿,看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