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章 夏清鸥回国(1 / 2)

夏清鸥今天早上给她发了短信,说他今天会回国。

唐晓晓有很多事情想跟夏清鸥聊一聊,刚好又很久没见面了,所以她决定亲自去机场接接人。

当然,唐晓晓现在出门都带着保镖和助理,所以当她在机场门口街道夏清鸥的时候,夏清鸥好笑的问了起来。

“你现在出门这么隆重吗?”

“没办法,我在这几个月之内已经遇到好几次袭击,差点嗝屁了,出门不带着保镖,我身边的人不答应,就连我自己都害怕。”

夏清鸥隐隐听说了唐晓晓这一阵子发生的事情,但是并不是知道得很清楚,他理解的笑了笑。

“去哪里吃饭?我们坐下来聊。”

唐晓晓带着夏清鸥坐车去到了梅园吃饭。

一路上,她将自己醒过来之后发生的事情大概说了一下。

差不多说完之后,两个人来到了梅园,然后坐到了包厢里面。

唐晓晓作为梅园的老板,她当然可以随时过来,梅老板甚至亲自过来和唐晓晓见了一面,然后让服务员精心服务,唐晓晓让夏清鸥点了菜之后,包厢门被关上,两个人继续聊了起来。

“我自己都没想到,我小姑父这笔遗产最后是由你继承,我原本以为会被韶华庭继承,或者由韶华庭和我姑姑一起继承,真是没想到……”

夏清鸥感叹的说出了这句话,唐晓晓想到了夏清鸥昏迷着的姑姑,她关心的问了起来。

“你姑姑还是没有醒来吗?她现在情况怎么样?”

“一直都昏睡着,医生说,我姑姑不愿意醒来,我想,我姑姑大约是知道了小姑父过世了的事情,所以她才不愿意醒来,其实她身上的伤口并不会影响到大脑神经,可是她执意不醒来,也许是不想面对一个人孤独的日子吧。”

夏清鸥叹息了一句,唐晓晓记得,韶华庭的父亲和夏清鸥的姑姑没有孩子。

现在,韶华庭的父亲已经过世了,难怪她不愿意醒过来。

“其实我到现在都不明白,当初我和韶华庭在岛上被绑架的时候,为什么你姑姑会来?我总觉得这里面有一件重要的事情,但是我却不知道。”

唐晓晓其实非常希望夏清鸥的姑姑能够马上醒来,她总觉得韶华庭在岛上消失之前,夏清鸥的姑姑在那里发生了一件重要的事情,也许涉及到了韶华庭消失的秘密。

“当时韶华庭的父亲已经昏迷不醒了,我姑姑去岛上大约是想带你们回去吧。”

夏清鸥这么说了一句话,唐晓晓虽然觉得有道理,只是她总觉得,还有更多的秘密。

然而,现在没人能告诉他事实真相是什么。

两个人叹息了一句,不再聊这个话题,夏清鸥对着唐晓晓关心的问了起来。

“你和韶华庭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我在网上看到了你和他之间的很多猜测言论,舆论状况一直对你很不利。”

“我以为你每天都在实验室里面专心研究,不会关注这些网络八卦。”

唐晓晓心情好了一点,对着夏清鸥开了一句玩笑。

网上的事情她不太在意,她只是没有想到,夏清鸥这一个在美国的人都能关注到国内的舆论八卦。

“那你就想错了,虽然你的八卦是在娱乐头条,但是你的身份却是科技界的人物,所以我们这些科技论坛也会分享你这种人物的八卦,去年你发表的论文反响很好,业内的人其实很关注你,我本来以为我回来之后我们两个会重新回到u上班,可是前一阵子,你已经继承了我姑父的sy集团,现在又是董事长,你有没有想好你以后到底是管理这个sy集团,还是继续做你心爱的实验?”

夏清鸥这一个问题,也是唐晓晓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突然继承sy集团,唐晓晓迫不得已,他想用sy集团的势力来调查韶华庭过去一年的事情,只是这一阵子一直没有查到什么头绪,但是她只有继承了才能动用韶华庭父亲的人脉势力,所以他不得不继承,但是唐晓晓擅长的并不是经营一个财团,她也没能力经营这么偌大的一个财团。

而且唐晓晓有自己的理想,有心爱的事业,她的梦想是成为一个科学家,然后每天在实验室里面单纯的做实验,并不是在商场上勾心斗角。

但是眼下,她和韶华庭之间困难重重,任何一丝希望她都不想放弃,唐晓晓不想舍弃韶华庭父亲给予她的人脉势力。

“我当然是想做实验的,我这辈子还想成为名留青史的科学家,而且以我这个脑袋瓜,我也无法经营一个财团,只是眼下情况,我找不出两全其美的方法……我才刚刚继承sy集团,我不可能马上就把这个位置丢给别人做,我也没有找到可以托付的人,我想着,等我找到合适的人代替我的位置,我就成为一个股东就是,我继续去实验室里面做实验。”

唐晓晓想着,韶华庭对他们两个的关系给了5个月的时间,这5个月的时间,也是唐晓晓留给自己最后挣扎的机会。

如果能够让韶华庭找回回忆,那自然是皆大欢喜,不管韶华庭最后是选择她,还是放弃她,唐晓晓都不会继续坐在sy集团董事长的位置,而是将这一个集团还给韶华庭。

虽然韶华庭的父亲立下了遗嘱,唐晓晓没办法将遗产轻易转赠给其他人,只能由她的直系血脉继承。

可是有一个例外,那就是韶华庭,他是韶鸿运的儿子,唐晓晓当然能把财产转赠给韶华庭,这是唐晓晓心里面早就想好的决定。

若是她和韶华庭没有缘分在一起,她也不会霸占这一份遗产。

“你在sy集团很忙吗?”

夏清鸥疑惑的问了一句。

“你现在是董事长,需要每天上班吗?”

“这倒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