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气大暑,天气熏热,晴到多云,无持续风向微风。
大洋彼岸,号称自由国度的老美,不知何时流传起一个都市传说。
传说很土,但在一个个目击者的阐述下,变得扑朔迷离。
传说是一个男人。
男人是一个英雄。
老美并不像宣传中那样,是一块多么自由的土地,但这块充斥投机者与经营者的土壤,确实容易滋生犯罪的肥美果实。
因而在这个国度,从来都不乏各种孤胆英豪的逸闻。
殊不见好莱坞盛产的电影,大多数都是个人英雄主义的片子。
但这个传说有点细节处理的不是很好。
别的英雄做好事,要么为了爱与正义,要么为了家园与梦想,肯定会喊口号摆立场。
但是这个男人连句口号都不喊,差点没被人当成恐怖分子。
“他又来了!”
“这个家伙是怎么找上门的!”
“混蛋,你们别跑啊,他就一个人,怕他作甚!”
城市的贫民窟,四个人突然从旧楼房跑出来,一边跑还一边叫喊,慌乱而惊恐。
门内走出一个男人,一身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衣服穿在他身上,都犹如最时尚的新装。
他的身材,他的气质,太完美了。
平平无奇的容貌仿佛蕴含着奇异的魅力,令人忍不住将目光投到他身上,宛如成为世界的焦点。
这是一个注定不平凡的男人。
但他只有最平凡的信念。
咻!
男人突然消失在原地,出现其中一人的背后,拳头穿透他的后心,出现在胸前,手里攥着一颗还在跳动的心脏。
揉碎。
“fk!杰森死了!秒杀!”
“我们要给他报仇。”
“报个屁,我们都自身难保!”
其他三人目露绝望,看着缓缓抽出染血手掌的男人。
他看过来了。
那是怎样的眼神,没有冷漠,没有平静,没有愤怒,甚至连杀意都没有。
幽深!沉浑!
仿佛无尽地狱。
砰!砰!砰!
又是三拳挥出。
没有祷告,没有求饶,也没有宽恕。
眼眸中的光泽迅速黯淡,身体里的生机飞快剥离,哪怕他们都是异能者,也阻挡不了生命的流逝。
佛朗肯斯有一处凶名远传的鬼屋,据闻每到夜晚,鬼屋里的嗜血怪物就会出来杀人饮血。
受害者死状奇惨,如同整个人被塞进大型分离机,拧成毛巾模样,生剥榨汁,抽干最后一滴血液。
为了抓捕嗜血怪物,52区大举出动,设下埋伏。
黑暗中,破落荒芜的花园别墅里阴翳幽暗,一片死寂,令人心绪不安。
“恐怖归恐怖,但实力不一定比华夏那处名声远扬的汇洋鬼楼厉害。”
负责抓捕嗜血怪物的小山羊胡子下意识点了一支烤好的雪茄,吞云吐雾。
“sir,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