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行吧,你先去忙。”
“哎!”
对方答应了声,坐上破旧的越野车离开。
“已经让人来把它们送回美国,估计待会儿就到,具体送到哪?”道森秘书询问说。
“十七里湾吧。
我怕这些马受不了蒙大拿州的气候,用船运时候小心点,在当地找些草料一起带着。
对了,安排好飞机,我们晚上出发赶回华夏,然后直接送伊莎贝莉去英国”
……
回去中途,见到有人玩猎隼。
蒙古汉子骑在马背上放飞它,猎隼飞出不远便俯冲,轻而易举抓起只野兔,展翅往回飞。
世界上最厉害的驯鹰民族在蒙古,从四千年起就有这个职业存在,他们生活在人烟稀少、土地贫瘠的阿尔泰山上,通过训练老鹰,让老鹰为他们捕捉猎物,借此获得足够让家人享用的食物。
韩宣听说,如今这项独特传统,正面临失传的尴尬境地,整个蒙古仅剩下大约七十名训鹰师,由于阿尔泰山常年与外界隔绝,这项传统才得以在蒙古流传至今。
猎鹰寿命通常在四十年左右,对于草原上的游牧民族来说,猎鹰就像他们的亲人一样,可以相伴一生。
那位得到猎物的驯鹰人,正用刀子割开兔子的腹部,将他们认为最重要的肺部,喂给老鹰做为奖励,虽然场面血腥了点,但传统就是如此。
为了训练好合格的猎鹰,训鹰师必须从鹰很小的时候,便开始培养和它们的感情,培养一只猎鹰通常需要三到四年时间,整个驯化过程只能由一个人完成,这样鸟和人之间,才能充分信任。
韩宣家里也有一只鹰,而且还是威猛的金雕。
那家伙处于放养状态,上次韩宣回家时候,试过让它去抓猎物,可最后都被它自己给吃掉了,总而言之还是关系不到位,每次回家只是待很短一段时间,连它的面都见不到几次,谈不上熟悉。
电话铃声响起,从羽绒服口袋里掏出手机,只见上面写着爷爷,接通后询问说:“怎么。
蒙古这边情况还好,我最近两天打算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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