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当年的那种场景,真的是太惨烈了。
妈的,这么多年我们当兵,到底为了什么?
难道仅仅是为了挣钱?
为了好好的活着?
在这一刻,我开始认真的思索。
我发现,我当兵,其实并不是为了钱。
我是喜欢当兵,喜欢这样枪林弹雨的生活,我注定就是个扛枪打仗的男人!
“哦,shit!!”
“我可能也是个变态,真他妈兴奋啊!!”
我嘴里小声惊呼着,看到空中落下来一条手臂,“吧唧”一下砸在我们的旁边。
宾铁那个混蛋,还把那条手臂捡了起来。
那是马犬的手臂,上面还有被我用枪打过的痕迹。
宾铁撸下了马犬手臂上中指挂着的一枚大金戒指!
这混蛋若无其事,就好像我和玛卡不存在一样,这无耻的狗贼,他笑嘻嘻的把那枚金戒指放进了自己的兜里!
“哦,老天,还好赚回了一点本钱!”
“这趟生意不亏,戒指纯金的,上面竟然还有钻石!”
宾铁在坏笑,我和玛卡一起眯起了眼睛。
“嘿,蓝幽灵先生,宾铁先生!!”
“你们大家怎么样,还活着吗??”
就在我们三人躺在地上,彼此大眼瞪小眼的时候,在爆炸的小院外,达克那个蠢货,还算他有良心,他大喊大叫着跑进了破烂的院子里。
我们无语的转头看他,发现我们三人全都活着,达克瞬间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今天晚上,我们可算是他的大恩人呐!
如果没有我和宾铁,还有玛卡,他那漂亮的老婆,还有他那两个娃娃,恐怕都已经变成了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