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骑兵出城攻杀危险指数那是相当的高。
因为你并不知道外面的黑暗中到底隐藏着多少的诡异。
但是他必须得冲。
如今主家之剑杀来乃是最好的机会。
里应外合。
骑兵冲击。
绝对不可以坐以待毙。
“城主,骑兵已经准备好出城杀诡!”
“城主,诡修队伍一百一十二人已经全部准备好出城杀诡!”
胡寸衫看了一眼城头上自己那不算英俊但临危不惧的亲儿子。
那边自己的义子尉迟烈身受重伤正在旁边被医治。
心头快速闪过一个念头:
希望这不是我们爷仨的最后一面。
“击鼓!”
“骑兵呈刺刀阵,骑兵在前、诡修在后,出城!”
胡寸衫单手一翻。
一柄和他儿子差不多的长刀出现在手中。
此刻全副武装的胡寸衫和骑兵们眼睛中满是必死的决心。
轰隆!
大门被拉开。
“随我冲杀,守护人族!”
“杀!”
“杀!”
“杀!”
胡寸衫一马当先。
骑着一匹雪里红骏马、左手铁盾、右手长刀。
旋风一样的冲出城外。
身后的骑兵以胡寸衫为尖刀。
骑兵化身两翼杀敌的刺刀跟随城主冲出去。
城头上的守军见胡寸衫以城主之尊亲帅骑兵冲杀到城外最危险的地方。
城主唯一的亲儿子作为代城主站在城头。
要知道以腥臊诡的脾气是要先杀城主的。
所以城主和亲兵队一直都是最危险的身份。
城主胡寸衫把最危险的都留给了自己和儿子。
他的义子更是一人独杀十几头异化渔民诡异身受重伤。
这样的城主能不爱戴?!